東區,也不過如此~人就是有這麼點不熱心而已

 

分手後還能夠好聚好散的有幾個?

 

 

還沒在一起卻因某些因素導致沒了在一起的可能後,還能當朋友有幾個?

 

 

愛因另一個人而導致分手,要再做朋友更是微乎其微

 

 

不管用再好再美的分手理由,分手不會被那理由而美化夢幻化

 

 

分手本身就是充滿傷痛的形容詞

 

 

對於早已準備離開的人是自由

 

 

而被突然告知被丟下的人是束縛

 

 

想好聚好散的無非是還存有些愛

 

 

或者 虧待對方的人想當聖人

 

 

但也許持著愛好和平的人是個例外

 

 

 

 

 

好聚好散...究竟是為了兩個人好

 

 

還是單純滿足個人私心?     

 

我想以後者的人居多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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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oncchi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