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後還能夠好聚好散的有幾個?
還沒在一起卻因某些因素導致沒了在一起的可能後,還能當朋友有幾個?
愛因另一個人而導致分手,要再做朋友更是微乎其微
不管用再好再美的分手理由,”分手”不會被那理由而美化夢幻化
“分手”本身就是充滿傷痛的形容詞
對於早已準備離開的人是”自由”
而被突然告知被丟下的人是”束縛”
想好聚好散的無非是還存有些愛
或者 虧待對方的人想當聖人
但也許持著愛好和平的人是個例外
好聚好散...究竟是為了兩個人好
我想以後者的人居多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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